[台劇] 王赦這個人(有劇透)

原文發布日期:2019年某天。


※ 〈我們與惡的距離〉心得,內文有劇透。

有人說王赦太有同理心,或是太聖人,使得他的角色很扁平很不真實,我非常不同意。我認為並不是如此,相反地,他為了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,甚至是一度(不知道是有意或無意)忽略了當事人與家屬的感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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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赦會不顧曉明和他家屬的拒絕,一而再再而三的堅持,背後為的不僅僅是幫助他們,而是為他自己個人找解答,以及證明一些什麼。
因為曾經待過社會底層、在犯罪邊緣徘徊、因為曾有兄弟因犯罪而入獄,王赦接下刑事辯護案,不只是想以律師的身份確保程序正義,也想為自己找答案:

人為什麼走上歧途?難道責任都只在他們自己身上嗎?
這個社會願意看看這些罪人嗎?這個社會願意認識這些罪人嗎?願意承認罪人與他們之間有關聯嗎?

他們犯罪,卻不代表他們壞;他們受懲罰,不代表他們沒有辦法改變。即使終將一死,至少,與家人和解、對受害者家屬承認歉意,都可以算是一點點微乎其微的改變。

我想王赦是下意識地想證明:他們都還是人,還有機會被這個社會所看見、所理解。他想要陳昌被理解、他想要李曉明被理解,他要社會去看見那些陰暗的人背後錯綜複雜的一切,不論是無奈、憤怒、悔恨或其他都好,至少他不會是如鐵板一般堅定的壞而沒有其他。

所以王赦才會希望,李曉明至少能不能在死之前見上家人一面,說說他為什麼要幹這種「大事」。所以對王赦來說,李曉明的家人不能放棄希望,如果他們放棄了希望,就是承認李曉明只有壞沒有其他;如果他們放棄了希望,就表示連曉明的家人都否定了他重新面對人生的可能性(即使那個重新面對人生,很可能只是在死之前道上一歉)。

所以即使陳昌想死,王赦也不想讓陳昌死。因為死了一切都沒了,社會便再也看不到罪犯的狀況、精神疾患的困境。等於社會仍然否定陳昌的存在、否定他的罪與這個社會之間的任何連結。

對王赦來說,李曉明和陳昌這些人,就是某個平行時空的自己、也是他當年監獄裡的兄弟。

所以王赦跟家屬對話才會那麼白目。因為他不只是想幫家屬或是幫這幾位死刑犯而已,他是把自己投影到這些人身上,看著他們,就是看著一部分的自己、幫忙他們,就是幫忙一部分的自己。

難怪會有鄉民這樣說:不知道王赦那些眼淚,是為了陳昌或李曉明而流、還是為了他自己而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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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鄉民在那邊狂跳針說王赦就是廢死律師,我覺得看了很煩。雖然在司法界中幾乎所有人權律師都反死刑,從這個社會事實看來,王赦也很可能反死刑,但我完全不認為在陳昌案與李曉明案,他堅持的是「不要死刑」,他堅持的是程序正義、探究真相,以及解決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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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赦要的程序正義,是既然犯人有精神病,他就應該獲得醫療協助,而不只是懲罰隔離;程序正義,是一個人不論犯了什麼罪,都應該獲得公平而完整的審判過程;是一個人不論多麼罪大惡極,槍決,都不應該成為國家的政治工具、變成一場權力的表演;是確定槍決的時間,應該至少讓家屬和辯護律師知道,應該讓家屬有機會與犯人再見上一面。

探究真相,是死刑不應被當作一切的結束;是犯案者的動機與經歷、與社會現狀之間的連結應獲得釐清,才能有機會瞭解問題在哪個環節,才能知道我們該在哪裡接住那些掉下來、即將步入不歸路的每個人。

解決問題,是把病人當病人,讓他們受到醫治,而不只是隔離他們;是在理解事件成因之後,在社工系統、社會階層、心理支持系統中能有效改善以幫助到更多人;是透過破除污名還給社會邊緣族群生活的空間,讓他們能有生活的動力能力而不用走上絕路。

所謂的「廢除死刑」,只是司法改革討論的一小部分,很多人說這部在探討廢死,我認為會這麼說的人是搞錯了重點,與其說《與惡》在探討廢死,不如說《與惡》在談的是關於「司法改革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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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好奇我對死刑的立場或是刑法的立場,我會說:

如果判了刑,問題還是沒有改善,我會更關心怎麼把問題改善
犯錯了就是該受罰,這我沒有問題。但是通常我認為最該死的人,都是權力大到,國家不可能判他死刑的人,唉。